美亚光电(002690) - 关于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管理制度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防止控 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 发生,保障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本公司《合肥美亚光 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占用和非经营性占用。 1、经营性占用: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 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资金占用; 2、非经营性占用: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 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和其他支出,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有偿或 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资金、代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