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亚光电(002690)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 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合肥美亚光电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快报、 统计数据、正在策划的重大事项等。 信息使用人提供的信息内容。 第八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依据法律法规报送的本公司未公开重大信 息,不得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本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 券。 第九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及其工作人员因保密不当致使前述重大信息被泄 露,应立即通知公司,公司应在第一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 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