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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安娜(002327)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富安娜富安娜(SZ:002327)2025-10-24 16:46

公司章程修订 - 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尚须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1][2] - 修订后《公司章程》全文于2025年10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2][5] - 除附件相关条款外,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1] 股份与财务资助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7] - 董事会就财务资助事项作出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 董事会三年内可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决定发行新股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9] - 董事、高管等在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0] - 董事、高管等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0]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凭证[1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提起诉讼[17][18]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等情况,股东有权以自己名义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18]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股东会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3]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1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多种情况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4] 股东会相关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情况,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6][17]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9][50] 董事与监事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人,职工董事1人,并设董事长1人[70][71]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9][62]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包括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公司职工代表[36] 财务报告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报告[37] - 公司在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务报告[37] - 公司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务报告[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