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粮控股(000505) - 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资助行为, 加强公司内部控制,防范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提高经济效益,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利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适用本办 法规定,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百分之五十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二)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本办法规定: 第二章 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 第五条 公司不得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提供资 金等财务资助,也不得为无产权关系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提供财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