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安娜(002327)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累积投票制规则 - 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投票权等于股份总数乘应选董事人数[3] - 选举独立董事时,投票权数等于股份总数乘应选独立董事人数[6] -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投票权数等于股份总数乘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8] 投票有效性 - 所投候选董事人数不超应选人数,投票总数≤累积表决票数有效[8] - 所投候选董事人数超应选人数,所有选票视为弃权[8] 董事当选规则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10] - 获超二分之一选票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按得票排序多者当选[10] - 票数相同不能决定当选者,下次股东会另行选举[10] 缺额处理 - 当选董事人数少于应选但超法定要求,缺额下次股东会填补[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