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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海生物(30065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正海生物正海生物(SZ:300653)2025-10-24 16:47

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 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作为与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 之间的指定联络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交易所的规则及《公司章程》履行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须具有以下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经济、管理、证券等工作 2 年以上; 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