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海生物(300653)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设立的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法律 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 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和审计监督,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 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整体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 法》《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对 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立合规审计部作为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受董事会下设的审 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并对其负责。合规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公司财 务管理部的领导之下,也不得与财务管理部合署办公。 第五条 合规审计部设负责人一名,由审计委员会提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