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运股份(603790) -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雅运股份雅运股份(SH:603790)2025-10-24 16:46

独立董事设置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其中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任职资格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以会计专业人士提名需满足至少一项特定会计条件[9] - 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被立案调查不得担任[9] - 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0] - 已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得再被提名[10]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2]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6年[14]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4] 补选与解除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5]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2]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3]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10年[25]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6] 会议资料 - 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不迟于会前3日提供资料信息[29] - 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10年[29] 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权费用[30]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在年报披露[37] 制度说明 - “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33] - 制度未规定适用有关法律,抵触时以相关规定为准[3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可修订报股东会批准生效[33]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4]

雅运股份(603790) -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