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安环境(002011)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汇报与考察 - 每会计年度结束后30日内总裁向独立董事汇报并安排考察[3]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 1/2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提议续聘或解聘事务所[3] 审计工作安排 - 财务负责人在年审前向独立董事提交材料[3] 独立董事权利与义务 - 对年报签署意见,有异议应披露[4] - 过半数同意可聘外部机构,费用公司承担[4] - 年报编制审议期负有保密义务且不得买卖股票[4] 制度生效 - 工作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5]
独立董事汇报与考察 - 每会计年度结束后30日内总裁向独立董事汇报并安排考察[3]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 1/2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提议续聘或解聘事务所[3] 审计工作安排 - 财务负责人在年审前向独立董事提交材料[3] 独立董事权利与义务 - 对年报签署意见,有异议应披露[4] - 过半数同意可聘外部机构,费用公司承担[4] - 年报编制审议期负有保密义务且不得买卖股票[4] 制度生效 - 工作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