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北明(000158) -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人员管理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2] - 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 其他管理人员由总经理决定任免[10] 职责分工 - 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6]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可代行职权[7] - 财务负责人负责公司日常财务工作[7] 会议与决策 -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议题由其确定[9] - 重大及预算外支出经使用部门报告、财务审核、总经理审批[11] - 总经理在授权额度内决定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12] 报告与考核 - 总经理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情况[17] - 董事会要求时,总经理五工作日内报告工作[20] - 董事会委托委员会对高管绩效评价,总经理负责其他人员考核[19] 其他规定 - 高管违规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9] - 规定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执行,由董事会解释并实施[21] - 总经理报告内容含重大合同签订情况[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