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达威(002626) - 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10月)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信息 披露行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或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组、 再融资、重大交易、破产事项等有关各方,为前述主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相 关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对上市、信息披露、停牌、复牌、退市等事项承担相 关义务的其他主体。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 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