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达威(00262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厦门金达威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实际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和业绩的原则; (四)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 (一)内部董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 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 (二)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五)薪酬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