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制度废止[2] - 法定代表人辞任,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4] 公司章程修订 - “股东大会”表述统一修订为“股东会”,删除“监事会”相关内容[3][4]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5]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5]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违法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可在60日内请求撤销程序、方式违法或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监高提起诉讼[7]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10]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0]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18]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18]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无正当理由解任董事,董事可要求赔偿[18] 独立董事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0] -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需具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21] 审计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23]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23] 利润与公积金 - 公司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25]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25]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27] - 公司自作出合并、分立、减资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27] 内部治理制度 - 公司修订、制定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共涉及23项[31][32] - 《股东会议事规则》等12项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1][3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11项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31][32]
良信股份(002706)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