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信股份(002706)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良信股份良信股份(SZ:002706)2025-10-24 17:17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四名董事委员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4] - 委员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含)全体董事提名,二分之一以上董事选举通过[4] - 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二分之一以上委员选举产生[4] 补选规定 - 独立董事被解除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六十日内完成补选[5] 工作安排 - 至少每半年督导内审部门对重大事项检查一次[9]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3] 会议要求 - 召开前七天书面通知全体委员[13] - 至少两名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至少经两名委员通过[13] 其他 - 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5] - 细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