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信股份(00270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保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规范董事的行为,理顺公司管理体制,明晰董 事会的职责权限,建立规范化的董事会组织架构及运作程序,保障公司经营决策 高效、有序地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 事规则》(下称"本规则")。 第二条 效力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事及表决程 序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三条 董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 项规定,任职组织好董事会工作,恪守董事会职责。 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股份。但是,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董事: (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 尚未届满; (3)被证券交易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