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3]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3]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3] -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3] 报告编制与公告 - 公司编制招股说明书应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发行证券申请注册后应在发行前公告[10] - 公司证券发行申请注册后至发行结束前发生重要事项,应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并修改或补充公告[10] - 公司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按规定编制上市公告书,经审核同意后公告[10] - 公司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引用专业意见或报告,内容应与相关文件一致[10]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应依法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11]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需披露[2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2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1] - 变更公司名称等信息应立即披露[22] - 非财务资助和担保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27] - 非财务资助和担保交易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7] - 非财务资助和担保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7] - 非财务资助和担保交易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7] - 非财务资助和担保交易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7] - 非财务资助和担保交易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7] - 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及时披露[34] - 日常交易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需及时披露[31] - 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比例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人民币的应及时披露[36] 报告审核与审议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性等视为未审议通过[16] - 定期报告编制完成后审计委员会对财务信息事前审核,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8] 其他披露规定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7]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披露本报告期财务数据[18] - 临时报告指除定期报告外的公告,重大事件发生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20] - 公司应在董事会形成决议等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22] - 各部门等应在季度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秘书书面反馈日常经营情况[37] - 董事会秘书在知悉重大事件发生两个工作日内组织公告事宜[37]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应及时修正并发布更正等公告[39] - 公司预计重大事件难保密或已泄露时应及时申请停牌[40] 相关人员责任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4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4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42] - 通过接受委托等方式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并配合披露[42] - 独立董事监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重大缺陷督促董事会改正,不改则上报上交所[46]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和高管信息披露职责履行,发现违法违规调查并提处理建议[46] - 高级管理人员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重大事件按规定报告[46] - 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披露负责,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财报披露负责[54] 文件管理与保密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由董事会秘书管理[49] - 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由董事会秘书记录保管[49] - 公司应披露相关文件资料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49]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51] 审计制度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部门检查监督内控和财务信息并向董事会报告[52]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52]
北矿科技(600980) - 北矿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