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矿科技(600980) - 北矿科技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 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和培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 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和 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负责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联系,以公司名义 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部为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二章 选任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应当在原 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