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友股份(603707) -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健友股份健友股份(SH:603707)2025-10-24 17: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6月23日核准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350万股,7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1563.4969万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为161563.4969万股,全部为普通股[19][20] 股权结构与限制 - 公司发起设立时发起人以净资产出资折合股份120000000股,谢菊华等股东有相应持股占比[18]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0]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4] 股东与股东会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7]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等有问题,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3]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50]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6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75] 董事会与董事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事长1名[106]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提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以上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82]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99] 各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3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14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14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1名[142]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5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56] - 公司现金分红需满足条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不低于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161][162] 其他事项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78,17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过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87,188]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