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友股份(603707) - 健友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披露财务报告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8] -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外部审计机构履职及监督职责报告[12] - 形成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审议意见并提建议[13] - 督导内审部门至少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13] 内部审计部门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每年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3] 临时股东会会议 - 董事会收到提议十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后五日内发通知,两月内召开[16] 诉讼相关 - 接受股东请求可提起诉讼,未处理股东可自行起诉[18] 会议相关 - 会议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2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 信息披露 - 须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及年度履职情况[24][25] - 履职重大问题触及标准须及时披露及整改[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