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友股份(603707) - 健友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健友股份健友股份(SH:603707)2025-10-24 17:17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2]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5] - 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5] - 最近36个月内不得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7] - 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7] 独立董事任期与提名 - 任期三年,连任不超六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8]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8] 会计专业独立董事要求 - 聘任的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0]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需有5年以上相关全职工作经验[10] 独立董事履职与解除 - 连续2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1] - 提前解除应披露理由,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补选后生效,60日内完成补选[11][12]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特定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15]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并披露行使情况[15][16] - 出现特定情形应向上交所报告[16][17] 独立董事意见发表 - 对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分四类[17] - 出具意见至少包含基本情况等内容并签字确认、报告董事会、与公告同时披露[17] - 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同时披露异议意见[18] 委员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审计等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19] - 审计委员会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19] - 特定事项经专门会议审议,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公司提供便利[19][20] 独立董事工作时间与资料保存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3]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4] 公司对独立董事协助 - 董事会秘书协助履职,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6] - 重大事项按法定时间提前通知并提供足够资料[26]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有问题可联名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6] 独立董事费用与津贴 - 聘请中介机构及行使职权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26] - 津贴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支付并披露[27] 其他制度规定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9] - 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时按国家规定和章程执行[29]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