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6]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10%以上股份股东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9] 自行召集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2] 临时提案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4] 通知公告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6] 时间限制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7]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原因[17]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在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至当日上午9:30之间,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 投票制度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26] 表决权限制 - 股东违规超比例买入股份,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4] 投票权征集 - 董事会、独立董事、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5] 记录保存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0]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32]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33] 信息披露 - 涉及更正前期事项应及时处理并披露信息[34] 章程相关 - 制定或修改章程应列明股东会有关条款[36] - 规则作为附件,与法律或章程抵触时按其执行[36]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37][38]
甘化科工(00057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