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风险防范 - 公司为他人担保应采取反担保等措施,非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4][5] 担保审批规定 - 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可对风险小但不符常规条件的申请担保人提供担保[8]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报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报股东会[1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报股东会[12] - 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需报股东会[12]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报股东会,且股东会审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13]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需报股东会,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2][14]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时关联方应提供反担保[13][14] 担保额度调剂 - 累计调剂总额不得超过预计担保总额度的50%,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6] - 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处获担保额度[16] 担保决策权限 - 除须由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外,其他对外担保事项由董事会按规定行使决策权[23] 担保合同管理 - 公司对外担保须订立书面担保合同和反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应包含主债权种类、数额等内容[25] - 财务经营部会同风控审计部审查合同,对不合理条款要求修改,对方拒绝则拒绝担保[17] 担保业务流程 - 财务经营部负责被担保单位资信调查、办理担保手续等,风控审计部协同调查、处理法律纠纷等[19][20] - 公司应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发现经营恶化等重大事项及时报告董事会[21] - 担保合同到期,财务经营部清查财产、督促偿债、终止担保关系[22] - 被担保人未还款等情况,经办部门了解情况、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告董事会[22]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采取措施追偿并报董事会[22] 申请担保人资信资料 - 申请担保人资信资料应包含企业基本资料、担保申请书等多项内容[9]
甘化科工(00057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