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化科工(00057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 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 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 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过 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公司在董事会中设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