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高食品(30097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广东 广州 二〇二五年十月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 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申请或实施信息豁免披露,必须有确实 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 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 第五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 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展会展览及内部宣传推广等任何 形式泄露国家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