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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高食品(30097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立高食品立高食品(SZ:300973)2025-10-24 17:23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股东会议事规则 广东 广州 二〇二五年十月 | | |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的 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规则。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本规则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按 照谨慎授权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