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高食品(300973)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工作,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 监督的一种活动。 第三条 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不得置于财务部的领导 之下,或者与财务部合署办公。 广东 广州 二〇二五年十月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四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 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审计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审计部的工作。 第二章 审计部及人员设置 第五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作为公司内部审计的执行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向审计 委员会报告工作。 审计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