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制度修订与施行 - 内部控制评价手册于2025年10月修订,11月1日施行[1][10] 内部控制评价原则 - 评价工作应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客观性、以风险为导向和及时性原则[11][12] 内部控制评价组织架构 - 董事会是最高决策机构,审定批准报告并承担最终责任[14] -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听取审议报告并提意见[14] - 内部控制评价领导小组审议计划、报告,决策整改事项[16] - 内部控制评价检查小组确定范围方法,实施评价分析有效性[16] - 内部审计机构归口管理,负责日常管理监督,编写自评报告[18] - 各部门/子公司组织自评,实施自查配合测评[18]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与频率 - 评价涵盖公司层面和业务层面设计与运行情况[20] - 各部门/子公司至少每年自查一次,重大变动可增加次数[22] 内部控制评价流程 - 各部门/子公司对照手册完成自查底稿并编制报告[23][24] - 内部审计机构复核、分析、汇总自查报告和底稿[26] - 评价工作小组进行现场检查测试[27] - 重点单位和重要流程选取有侧重[28] - 工作小组初步认定缺陷,内部审计机构复核,重大缺陷董事会认定[30] - 公司要求责任部门整改缺陷并跟踪落实[31] - 公司汇总结果编制报告,报送审定后对外披露[33] - 报告以12月31日为基准日,基准日后4个月提交报送[35] 内部控制评价方法 - 采用个别访谈法、调查问卷法等多种方法自评[36][38][39][40][41][43][44][45][46] - 专题讨论法用于分析执行情况或形成整改方案[46] 内部控制缺陷分类 - 按成因或来源分为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48] - 按表现形式分为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缺陷[48] - 按影响程度分为重大、重要和一般缺陷[49]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重大缺陷:利润总额潜在错报≥利润总额5%等[58] - 重要缺陷:利润总额3%≤潜在错报<利润总额5%等[58] - 一般缺陷:利润总额潜在错报<利润总额3%等[58]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5000万元(含)以上等[59] - 重要缺陷:直接财产损失500万(含) - 5000万元等[59] - 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500万元以内等[59]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定性情形 - 缺乏民主决策程序等[60]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定性情形 -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应用会计政策等[60] 内部控制缺陷报告与整改 - 公司向董事会等报告内部控制缺陷[62] - 公司要求责任部门整改缺陷并跟踪落实[62]
振华新材(688707) - 内部控制评价手册(2025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