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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高新(600604) - 市北高新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SH:600604)2025-10-24 18:02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负责 本公司信息披露,该部门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1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 履职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和《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 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指定联络人,是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对公司及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 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二)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 识; (三)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