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高新(600604) - 市北高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 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市北高新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公允性的原则; (二)关联人如享有股东会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应当 回避表决; (三)在董事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 (四)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关联交易是否对 公司有利,必要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或独立财务顾问; 1 (五)公司应当与关联人就关联交易签订书面协议。协议 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 当明确、具体、可执行。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方以垄断采购或 者销售渠道等方式干预公司的经营,损害公司利益。关联交易 应当具有商业实质,价格应当公允,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