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高新(600604) - 市北高新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 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 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细则第三至第五条规定 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日常办事 机构,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发展 战略相关材料,负责筹备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并执行战略与 ESG 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 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设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