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高新(600604) - 市北高新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管理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提前五日通知,临时会经同意可不限时[12] - 过半数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过半通过[12]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特殊可通讯表决[13]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12] 细则说明 - “以上”等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15]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实施[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