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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高新(600604) - 市北高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SH:600604)2025-10-24 18:02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的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 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市北高 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经选举产生的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 职的情形。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等董事会认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 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 1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 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