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结构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73,304,804元,股份总数为1,873,304,804股,A股占比75.13%,B股占比24.87%[6][13] - 1992年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898.69万股,向境外投资人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12,500万股[5][6]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20]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等有瑕疵,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董事等给公司造成损失事项请求诉讼[25] 担保与财务资助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多种情形需股东会审议[33]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需股东会审议[34] 股东会与董事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0] 独立董事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87] - 董事会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8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1] - 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三年内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6] 公司合并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21] - 公司清算后剩余财产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131]
市北高新(600604) - 市北高新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