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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宝(300155)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安居宝安居宝(SZ:300155)2025-10-24 18:17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做好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董事会秘书工作岗位,是董事会审查、评价董事会秘 书工作成绩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权与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 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权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如下职责: (一)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及时主动全面掌握公司经营运作情况,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 投资者咨询,确保与投资者沟通渠道畅通。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