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宝(30015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不少于三名董事,独立董事占比二分之一以上[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6] - 选任前一至两个月向董事会提建议和材料[9] 会议相关规定 - 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2]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半数以上通过[12]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14] 任期与施行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