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宝(30015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投资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 提高对外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形象和投资者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收益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或者权益、股权、技术、债权、厂房、土地使用权、设备等实物或无形资产作 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 现的各种投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 第七条 公司经理层或相关职能部门对于具有投资可行性并经初步论证的 1 潜在投资机会,应向总经理办公会会议提出提案。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应当指定投资经办部门,按项目可行性评价要求作可行性 研究,一般包括拟投资项目的总体情况,投资的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