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宝(300155)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安居宝安居宝(SZ:300155)2025-10-24 18:17

利润分配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4] - 法定公积金转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5] 现金分红 - 满足资金需求且无重大投资或支出时,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利润[5] 政策流程 - 以三年为回报规划周期,结束前4个月董事会研究下一周期预案并提交审议[9] - 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董事会及持股3%以上股东有权提分配提案[11] - 董事会拟定预案需获全部独立董事2/3以上同意,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表决通过[11] - 分红政策调整须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章程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5] - 股东大会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7] 制度实施 - 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