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宝(300155)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 了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职责 及规范审计工作程序,确保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有效实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实际情况,特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内部审计的工作内容及程序,并对具体的内部控制的评审、审计档案的 管理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规范,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准则。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 第四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以下简称"内审部")并依据公司规 模、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合理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内 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审部应当保持独立 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内审部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涉。 第六条 内审部的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日常审计管理工作,且必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