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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赢激光(688518) -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联赢激光联赢激光(SH:688518)2025-10-24 18:32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2]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过半数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3]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或监管要求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4]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发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4]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事项,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变更通知[5] 董事会会议举行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6] - 一名董事接受委托不得超两名董事[7] - 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1] - 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不得表决,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1] 董事会会议表决 - 审议通过提案须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担保等事项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0]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会议应暂缓表决[11] 董事会会议记录 - 会议可按需全程录音、录像[11] - 秘书安排人员记录,包含会议日期等内容[11][12] - 秘书可视需要制作纪要和决议记录[12]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记录和决议记录[12] 董事会决议相关 - 决议公告由秘书按规定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12]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13] 董事会会议档案 - 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