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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赢激光(688518) -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联赢激光联赢激光(SH:688518)2025-10-24 18:3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核准首次发行7480万股,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341325095元,每股面值1元[9][1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341325095股,均为普通股[21] 股权结构 - 公司设立时韩金龙等多名股东认购股份及占比情况[19][20] 股份转让与交易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30]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30]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30]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诉讼[39] 公司收购与减资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27] - 公司因减资收购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2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5]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5]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应召开临时股东会[55]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104]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52]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52] 会计师事务所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74] 公司合并、分立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4]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