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正新材(603186)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8]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8] 召集人与会议规则 - 设独立董事召集人,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8]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豁免[14]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4]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7] - 利害关系成员回避表决[20] - 不足法定人数作决议提交董事会[24] - 闭会期间可跟踪人员工作情况[22] - 细则股东会批准生效,修订报董事会[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