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16年11月25日核准首次发行323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2017年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14202.3209万元[8] -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8200万股,每股金额为1元[1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4202.3209万股,均为普通股[1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2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4]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4]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6] - 董事人数不足章程所定人数2/3(即6人)、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46]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各股东[4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9]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79]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7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84]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8]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比例最低达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比例最低达20%[112] - 每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2]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18]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等至少一家报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作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媒体[123]
华正新材(603186)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