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科移动(688387)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修订)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总人数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候选人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5] - 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相关处罚或谴责批评[7][8]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9] - 在公司连续任职已满六年的,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0] 选举与罢免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0]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3]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4] - 解除职务或辞职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5]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请解除职务[18] 职责与权限 - 关联交易等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审议[20] - 审计委员会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审议[22]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3]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5]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1]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对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23][24]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7] - 向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27] - 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包含五项内容[29] - 出现情形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30] - 公司为履职提供条件保障知情权[32] - 按要求发通知、提供资料并保存十年[33] - 两名以上有异议可提议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3] - 履职受阻可向相关部门报告[34] - 公司承担费用并给予津贴[34]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3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