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宝股份(00247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披露[6]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需报告披露[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需报告披露[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一百万元需报告披露[6]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需报告披露[6]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一百万元需报告披露[6] 关联交易报告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报告[8]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需报告[8] 其他重大事项报告 - 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需报告[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非身体等原因无法履职达或预计达3个月以上需报告[10] 重大信息报告 - 董事会或股东会就重大信息作决议应及时报告执行情况[16] - 公司签署重大信息意向书或协议等情况应及时报告[16] - 重大事件获批或被否决需及时报告情况[16] - 出现逾期付款应报告原因和付款安排[16] - 重大事件标的交付或过户超约定期限三个月未完成需定期报告[16] 报告流程与制度 - 重大信息报告人员应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报告[16]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重大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时提请董事会履行程序[17] -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媒体宣传应事前向证券部门确认内容[18]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20]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