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宝股份(00247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内审人员与报告安排 - 内审部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不少于3人,设负责人1名[4]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7] 审计流程 - 审计人员提前3个工作日下达“审计通知书”(突击审计除外)[7] - 被审计部门5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审计报告意见,否则视为同意[8] 审计档案与人员要求 - 审计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8] - 审计时审计人员不得少于2人[9] 审计工作频率 - 每季度评价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至少每年提交一次评价报告[12] - 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12] - 每季度审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16] - 业绩快报、预报披露前进行审计[16] 报告披露 - 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 - 公司每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出具审计报告[20] - 年度报告披露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控自评和审计报告[22] 违规处理与制度说明 - 违规被审计部门或个人依情节处分或移交处理[24] - 公司建立内审激励与约束机制,处分违规内审人员[24]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27]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