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轩高科(00207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为公司选拔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 审核,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1/3 以上董事提名,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其为提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