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轩高科(002074)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总经理的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 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每 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聘连任。 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董事的总数不得超公司董事会成员的1/2。 第五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