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轩高科(00207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作,维护公司 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负责公司重大经营决策, 执行股东会决议。 第二章 董 事 第四条 董事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须持有公司股份; (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