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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和药业(300636)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0月)
同和药业同和药业(SZ:300636)2025-10-24 18:33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 促进 公司的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 业人士。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 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六条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十五日。 机构沟通、实地考察、与中小股东沟通等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第二章 任职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