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和药业(30063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2名[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5] - 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5] 会议规则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提前五日、临时会议提前两日通知委员[12]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薪酬决策 - 公司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10]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决定[10] 其他规定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为行使表决权[12]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5]